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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,请问一个问题。有员工在2011年就离职了,结果当时封存到了另一个人身上(他们两同名),所以6年来一直在给离职的那个员工买,而另外一个员工6年一直没买。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?带你直击解决方法:因为是出具情况说明,然后把错缴部分的费用,给正确的员工转移过去,由公积金中心,高级权限的工号操作,完成。但是,错缴部分的金额转移过去,就没有这6年对应的时间了。不过
发布时间: 2017-11-29 14:31
现在很多小伙伴找工作时都有一个标准,要求公司为其购买住房公积金。只要能满足这个条件,不惜延长工作时间,降低薪资标准。分割线那么住房公积金究竟有什么用,这么大魅力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。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,通过“个人存储、单位资助”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,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。1.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,它由职工及
发布时间: 2017-11-07 14:48
如果公司有一部分员工提出要求,称家里经济困难、小孩读书开销大等,希望公司不要给他们买社保,而把买社保的钱直接发给他们。他们自愿写承诺书,承诺因自身原因不购买社保,保证以后不会因社保的问题找公司的麻烦。老板认为已经支付了这笔费用不会有什么问题,便同意了他们的请求。然而,社保局发现公司未给这批员工买社保,责令公司限期补缴这批员工的社保费用。请问,员工自己的承诺有
发布时间: 2017-11-07 14:47
新公司怎么办理社保?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?“新公司怎么办理社保?”这个问题无异于成为很多企业成立初期的拦路虎,因为没有招聘专业的社保方面人力资源专员,为员工缴纳社保成为一大难事。新公司如果要办理社保,为员工缴纳社保,肯定是需要有自己的企业社保账号的,申请企业社保账号流程并不是很复杂,目前很多城市社保系统都支持网上办理预约登记,在当地的社保中心官网上,找到办事指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,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成就卓著,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,“四梁八柱”性质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,多项社保新政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添动力。社会保障有力地保障人民生活、增加群众福祉、维护社会公正,为稳增长、促改革、保民生作出巨大贡献。社保新政策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、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、职工失业风
发布时间: 2017-11-07 14:46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之规定,公司与员工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三条之规定,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,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,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所以,试用期不是随便定的哦。要防范风险,需尽量避免以下几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:1.用人单
最近有小伙伴跟我说,他从每年3800元的社保费交到了每年7800元。他十分惊恐以后交不起社保费了。今天就来和大家分析一下社保费是怎么组成的。社保是由养老保险,医疗保险,大病医疗保险,生育保险,失业保险,工伤保险组成的,其中养老保险的比例是19%,医疗保险的比例是6.5%其实虽然每年社保基数在变,但是比例是不会变滴。有的小伙伴会问,社保费太高了能不能不交了,能
发布时间: 2017-11-07 14:45
根据《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》,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。如果孩子户籍不在成都,又想让他在成都上学,怎么办。如果是孩子是本地户籍,凭孩子户口和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于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到本地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如果是外地户籍,每年5月工作日到居住地指定地点提出申请,递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,提交复印件:1.申请人在
发布时间: 2017-11-07 14:43
有的小伙伴问,可以从一个区的集体户,迁到另一个区的家庭户上吗?当然可以啊所需条件:本人系成都市范围内人才流动服务机构集体户人员,满足以下任一条件:1.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商品房、二手房、经济适用房、房改房、自建房、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(含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);2.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的;3.人事档案已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转
就业证明中只有两个月的工作经历,算不算稳定就业,是否具备购房资格?很多朋友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时,房管局需要出具稳定就业证明,但是如果正在择业期,更换了多份工作,现在开具的稳定就业证明中只有几个月的工作经历,这个是否符合市房管局规定的稳定就业条件?自己又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呢?只要社保连续不间断缴纳24个月以上,同时提交最近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即可(社保缴纳
发布时间: 2017-11-07 14:42